试管婴儿技术并非适合每一对要求生育的夫妇,那么哪些原因引起的不孕症适合做试管婴儿呢?
一、女方各种因素导致的配子运输障碍
如双侧输卵管阻塞、输卵管缺如,严重盆腔粘连或输卵管手术史等输卵管功能丧失者;单侧输卵管通畅,如反复出现对侧卵巢排卵或者卵巢储备功能下降者,需适当放宽试管婴儿指征。
二、排卵障碍
排卵障碍经促排卵治疗,结合三次或以上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治疗仍未孕;排卵障碍促排卵后三次或以上卵泡未破裂黄素化;卵巢储备功能下降患者结合输卵管情况及男方**情况适当放宽试管婴儿指征。
三、**内膜异位症
经药物或手术治疗仍未孕者。具体结合**内膜异位症分期决定助孕方式。
四、男方少、弱精子、无精子症
男性不育症患者符合人工授精适应症者经人工授精治疗三至四个周期仍未妊娠者,或男方因素严重程度不适合实施人工授精者。
五、不明原因不孕和免疫性不孕
经人工授精两、三个周期未妊娠者。
哪些情况不能做试管婴儿?
1.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患、泌尿生殖系统急性感染、性传播疾病。
2.患有《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不宜生育且目前无法进行产前诊断或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的遗传性疾病。
3.任何一方具有助孕等不良嗜好。
4.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物并处于作用期。
5.女方**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